4月1日起二套房首付至少4成
3月19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布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再次收紧,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以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新政策4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
《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购买住房的,《通知》明确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也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与缴存额度挂钩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规定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度与家庭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一并纳入月偿还贷款本息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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