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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房屋分割出租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将被施行

中华工商时报  2011-02-07 09:59

[摘要]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禁止房屋分割出租……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禁止房屋分割出租……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针对制作、兜售、使用假发票比较严重的现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新情况增加规定,明确要求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办法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 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同时,办法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

禁止房屋分割出租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延伸阅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月1日起禁止房屋分割出租 

(新华网)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禁止房屋分割出租……2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禁止房屋分割出租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根据办法,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新情况增加规定,明确要求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办法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同时,办法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

加大价格垄断行为打击力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2月1日起实施。

《反价格垄断规定》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商品转售价格和限定商品转售价格的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在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费用等六类价格垄断行为。此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价格垄断行为,或者制定含有排除、限制价格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采取询问、查封、扣押、查询银行账户等调查措施。

审计部门可封存有关资料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机关可采取封存措施:正在或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正在或可能转移、隐匿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

根据这一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可采取封存措施,但审计机关采取封存措施,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封存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房产税实施3日以来,上海等楼市出现冷清局面。而从上海、重庆改革试点方案看,房产税主要对增量住房征收,对存量住房触及较少。

不过,专家对《财经(微博)日报》表示,当房产税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后,存量房是必然计入征税范围的。

未来存量房必然计入征税范围

以上海为例,目前存量房在上海房产税方案中的计入方式是,如果本市居民新购二套房,新购住房要和存量房合并计算,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话,则对超过标准部分征收房产税。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二者都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房产税事宜上推荐的专家。其中,张泓铭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国家建设部专家委员会成员,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三十余年,多次参加上海房产税政策研讨。

两位专家都对记者表示,如果单纯对增量房而不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显然是不公平的。但他们也表示,目前上海作为试点,在试验阶段主要采取针对增量房征税的举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对社会的震动面小一点,阻力也会小一些。不过,张泓铭表示,一旦房产税正式全面实施,一定包括现在房屋数量已经超标的人群。

张泓铭对本报记者表示,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加以判断,现在住房已经超标的人群,即便是以后不新购住房,也是要缴纳房产税的。

一旦存量房也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是否依然会依据人均60平方米的现有杠杠来确定纳税?张泓铭称,目前确定的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是经过反复研究比较的数据,因此未来即使有变动,也应该是与之相仿的数据。“比如55平方米或者65平方米,但是应该是跟60平方米差不多的数据。”

而尹伯成则对记者表示,现在先征收增量,而不征收存量,是因为有一些技术难题还没有解决,而且阻力会很大。他也强调,如果房产税全面铺开的话,存量总是要计入的。“但这需要人大立法来解决。上海在试点阶段计入存量,这一点可能性不大。”

那么未来多久之后房产税会针对存量房开征,尹伯成表示:“不一定几年,因为不知道房产税何时会全面铺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晚间就房产税改革试点答记者问时表示,试点开始后,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再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新华社文章称,有专家预计,短期内会有一批城市陆续加入房产税试点行列,各地方将陆续有政策跟进,掀起新一轮税制改革。

对于上海是否会将存量房计入征税范围以及何时计入,记者昨日致电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但该局办公室有关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案,而是说以现有文件的说法为准。

此前新华社在一篇《聚焦房产税改革“破冰”》的文章中也指出,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住房都在纳税范围之内。

版方案是什么?

一旦其他地方跟进,房产税方案会是什么样子?

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通过微博明确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没有任何负责人说过“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的话。

此前一天,有报道说“住建部官员称一线城市房产税或向上海看齐”。

陈淮表示:“房产税下一步走向,一定是只能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绝不会由任何研究机构或学者‘透露’。”

陈淮还表示,解析房产税不能仅拿渝沪方案说事,既然是试点,就带有完善摸索的含义。还是多立足国情、规律去认识才更有意义。

尹伯成则认为,此次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办法不相同,也可能预示房产税将来在推开时,国家只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赋予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实施权限。

不过,即使是已经出台了方案的上海,房产税的版本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目前上海版本的房产税方案中,还是有一些不太明确的地方,比如,在上海房产税方案中,对于新购的首套住房并没有给出明确的面积限定,而这一点是不是会鼓励购房者一步到位购买大户型?

张泓铭表示,自己推测会有一个细则出来对房产税的征收条件做进一步的细化。张泓铭解释称,27日晚间出台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是一个基本政策,里面只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具体如何做还需要有一个细则。“比如关于新增首套房屋的购买,我个人想法,会与人均60平方米联系起来。”张泓铭说,预计之后出台的细则对很多种情况,比如征税时是3个人,但突然减少了一个人的人口变动情况,都会有详细的展开说明。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备受各界关注的房产税试点有了官方消息。中国官方27日发布消息说,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就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目前对个人住房普遍征税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在制度设计、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必要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上述部委官员表示,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据介绍,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上述官员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为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这项改革稳步进行,并为逐步在推开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积累经验。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原因,上述官员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延伸阅读】

房产税第三只“靴子”落地 即将带来哪些影响

(来源:今日早报 )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这是我国首次在持有环节对个人自住住房征税。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这是我国首次在持有环节对个人自住住房征税。

专家认为,房产税开征对于房价影响有限,但对于未来税制改革,特别是建设有效拉近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影响深远。

对投资需求影响较大

但对房价影响有限

由于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有积极作用,房产税一度被市场人士认为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杀手锏”,希望它能对遏制高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作为一种与房地产市场关系密切的税种,从短期来看,房产税的出台自然对房地产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能对高涨的房地产价格起到威慑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供求关系和后市预期,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一剑封喉”,楼市调控仍需继续打“组合拳”。

房产税影响的主要是投资需求。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房产税的推出将使房屋持有者考虑持有成本,房地产投资增加了不确定性,这会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关系产生微妙影响。

“有了房产税制度,房价只有涨幅超过了房屋的持有成本,才能有,因此能促使投资者权衡投资。”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

但从中长期来看,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房价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遏制高房价不能寄希望于房产税,房产税的出台也不太可能导致房价出现大幅下降。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称,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了住房价格,房产税改革只是对税金进行调整,不足以对房价造成巨大影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对于房地产市场和房价来说,影响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供求关系、贷款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的关系等等。房产税只是一种税收手段,虽然它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不要指望房产税的恢复征收会对房价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取决于最终税率。但从目前来看,上海和重庆出台的方案并不是十分严格,因此在需求没有大幅减少的情况下,目前出台的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幅度很有限。

房产税对调节收入分配

影响几何

“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房产税的开征是十分有价值的,它体现了税收参与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随着个人住房拥有率的不断提高以及房价的快速上升,房产投资或投机已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

据介绍,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而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不过,业内人士强调,房产税不能增加普通购房者的成本。“享有适当的住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一个家庭拥有一定面积、套数之内的房产是合理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征收住房保有环节税,应该采取累进税率,在起点税率较低的情况下,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税率就越高,持有成本也相应越高。一般来说,世界各国房产税率大多不超过1%。如果是首套房、中小户型就应该免征房产税,或者以极低的税率征收,不增加普通百姓的居住支出。

此外,房产税的使用能否增进公共福利?有业内人士担心,房产税在充实地方政府“钱袋子”的同时,能否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陈杰建议,应借房产税改革之机,推进地方财税制度的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税收所得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在征收初期,房产税收入应优先用于地方保障房建设。

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明确表示,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我国调整

个人住房

转让营业税政策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下发通知,正式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称,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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