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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标准或将上调 特大城市人口需超500万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7-09 07:46

[摘要] 根据目前国家发改委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特大城市的标准——“城市人口100万以上到200万”,有望被提升到“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

(来源:中国新闻网)山东的经济城市青岛或将达不到特大城市标准。

本报记者获悉,随着国家发改委加快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有关城市标准上调,各地编制的城镇化规划中的特大城市,可能面临调整。

根据目前国家发改委编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特大城市的标准——“城市人口100万以上到200万”,有望被提升到“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

2012年青岛市区(含原胶南市)人口363.9万人,增长0.74%。按照目前标准为特大城市,但是如果按照规划的新标准,则仅仅为大城市。

首经贸特大城市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蒋三庚指出,地级市有223个,都想成为特大城市,实际上不太可能。“特大城市有产业支撑,大量的人口集聚,很多地级城市其实难以做到。”

记者也获悉,上述城镇化发展规划也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的标准也进行了上调。此外,国家也有望设立超级大城市的标准,预备人口总数在1000万以上。

按此判断,各省市目前根据过去标准制定发展特大城市数量,可能需要全部重新修改。

城市标准或上调

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的城镇化规划,有望设立特大城市、超级大城市的新标准,这些标准相应比原先的标准均有上调,这使得过去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均有所变化。

其中小城市标准从20万人以下,调整到20-50万人。中等城市标准,从20-50万,变为50-100万人。大城市的50-100万人口标准,有望提高到100-500万人。特大城市标准,从100-200万,提高到500-1000万。而超级大城市,有望设定人口标准为10000万。

目前主城区以及郊区人口达到千万的城市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

这些城市目前正在实施控制人口规模的措施。而实际被列为特大城市的很多地级城市,并未控制人口规模,而是在扩城和增加人口。

蒋三庚指出,很多地级城市正在扩城和增加人口,但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有无产业能够支撑。“否则名义上是特大城市,但是没有那么多人聚集。”他说。

有权威人士表示,目前特大城市,一般用联合国100万人口以上作为标准,此标准已经严重过时,因为中国200多个地级城市不可能都是特大城市。但是到底特大城市人口数量标准怎么调整,仍需要研究。

上述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标准,仍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未来怎么定仍需要研究。

地方城市规划亟待重修

目前各地均提出了赫赫的城镇化发展规划,比如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特大城市16个。

《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提出,到2015年,全省建成特大城市6个,即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

江西城镇化发展目标和战略提出,到2015年,全省除鹰潭一个城市之外,其他10个设区市全部进入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行列。

一位某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指出,这些规划都是按照过去旧的城市人口标准做的,如果国家发改委出台新的标准,显然这些规划要修改。“在编制全省城镇化规划时,就已经知道国家在修改标准,但是这个新标准一时出不来,所以先照搬了旧的标准。”

有意思的是,如果按照新的特大城市标准(500万到1000万)计算,整个山东可能没有一个特大城市,湖南也没有一个主城区人口达到500万的城市。

此前数字显示,山东济南、青岛,湖南长沙总常住人口均超过500万,不过上述人口包括农村户口和郊区人口,以及附属县的人口,到底主城区和郊县多少人口,仍待仔细测算。

有意思的是,国家提出了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的说法,按此看,以现行的标准,几乎所有的地级市都是大城市,都需要严格控制规模,但是实际上这些地区都在加快扩城和增加人口。

中国科学院的地理所专家方创琳指出,城市标准调整后,短期内特大城市数量会减少,但是由于县改市,会导致小城市和中等城市数量增加。“国家正是要鼓励中小城市发展的,数量增多,也是一个趋势。”

此前“十二五”规划提出,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指出,2010年中国的城市有660多个,城镇接近20000个,并且城市和城镇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张之中,30年间,城市建设用地增长了4倍。

但是未来大、中、小城市应该协调其发展。比如城市人口应该保持在75%比较合理,25%的人口在农村。75%在城市,也应该分:25%人口在小城镇,25%人口在中小城市,25%在大城市、超大城市。“空间上看,应该建立一个倾斜平坦的空间格局。”倪鹏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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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由于我国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应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新特征新趋势,重新制定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随着我国城市快速发展,各城市间发展不均衡问题逐渐突出,也带来人口集聚度的逐步增加。”上述人士表示,因为产业引导等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集聚到同一个城市中,因此我国一些城市规模划分大大落后于其人口集聚力,甚至有些镇人口可达百万以上。

据介绍《规划》中城市规模认定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与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至50万上升至50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至100万上升至100至500万。此外,增加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

事实上,这并非是我国首次对城市划分标准作出改变。1980年,我国首次对1955年国家建委《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城市划定标准做出改变,将城市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城市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到100万为大城市,20万以上到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和20万以下为小城市。但并没有对城市人口作出清晰界定。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再次进行修改,增加对城市人口界定,取消对特大城市认定标准。

对此,上述人士指出,此次城市规模划定标准与之前不同的是,不仅增加对特大城市认定,而且对城市规模认定过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级限制,真正依靠市场配置,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标准改变后,我国城市数量会大幅提升。”上述人士表示,我国只有658个建成市,而日本虽然占地面积、人口与我国相比相差甚远,却有2000余建成市。因此,在认定标准改变后,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

《规划》也指出,我国应调整完善整县改市,切块设市等模式,并探索小县合并,联合设市等多元化设市模式,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并完善市辖区设置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县(市)改区,在城市群地区适当增设重要城市市辖区,适度设置其他中心城市市辖区。

镇与城虽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蕴含的利益却相差很大。在三甲医院建设、警力配置等公共服务方面,镇都有限制。例如中山市小榄镇,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其常住人口31.56万人,如果按照此次划分标准,小榄镇属于中等城市规模,但是在此之前其只是镇配置。“由于是镇配置,公安、派出所只能按照镇配编,小榄镇政府不得不聘请多位协管员。”

此外,减镇放权我国也早有先例,2009年,绍兴市试点扩权强镇,“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赋予一些乡镇更大的发展自主权,”绍兴市常务副市长陈长兴说。

基于此,绍兴将原属县级的部分行政审批权、决策权、人事权授予中心镇,编制了放权指导目录,涉及15个方面、72项事权,至此中心镇具有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4年以来,绍兴市28个中心镇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了66%、85%、47%,经济总量占全市的35%。中心镇的布局规划更趋合理、环境得以改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和城市基本实现了均等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士指出,城镇规模变化不仅仅是数字变动,而是重在改革。但现阶段《规划》中所涉及的仍只是初步划分改变。“因此,小城镇改为市后是否完全拥有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权限,具体下放哪些,怎么改还没有具体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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