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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户籍改革:全国户口均将登记为居民户口

长沙晚报   2014-07-31 08:22

[摘要] 农业户口对我们这代人影响至深,甚至还影响到找媳妇!一些农业户口的乡亲就吃过亏。当时在很多人眼里,农业户口好像低人一等,就盼着啥时候能有个城市户口!

他们的户口记忆

农业户口对我们这代人影响至深,甚至还影响到找媳妇!一些农业户口的乡亲就吃过亏。当时在很多人眼里,农业户口好像低人一等,就盼着啥时候能有个城市户口!

——某合作社员工熊秀杰

1983年我通过考大学改变了命运,通过考学从农业户口变成城镇户口,别提有多高兴!当时,城市户口甚至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许多人“挤破脑壳”托关系改换户口。

——河南人李文中

他们的户口观念

近几年,愈发感觉到城镇户口与农业户口差别日趋缩小,村里考出去的大学生,户口迁走又迁回,村里人进城跟走亲戚别无二致。

——临沂某村村支书郝起

在我的家乡,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了农转非,但生活却并未因此产生太大的变化。如果不是考虑到结婚、生子、买房,我并不会主动落户到广州,毕竟家里那两亩地,户口迁走就没了。 ——菏泽人张海元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之于众,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国人的福祉,是一项必须优先推进的基础性改革,其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均属空前。如何解读这一改革?

1种身份

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意见同时明确,将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2大目标

1亿人落户城镇、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黄明说。

根据意见,户籍制度改革还有另一个重要目标,即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新型户籍制度的内涵,黄明进行了阐释: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

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3个特点

总体调整、综合配套、整体构建

黄明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

一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而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进的改革。

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4级落户

按人口规模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

意见进一步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就是基本没有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房子,都可以落户。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就是门槛较低。只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条件,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落户意愿的,一般都可以落户。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就是降低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还有发展空间,能放开落户条件的尽量放开。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发展过快,落户条件就要严格一些。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个政策导向是非常明确的。目前一些特大城市尤其是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压力很大,已经消化不了,不能再扩大人口规模,增加新的负担。

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大城市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建制镇

小城市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特大城市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中等城市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户籍改革历史回顾

1951年7月16日

部户口管理条例出台

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8年1月

“农”与“非农”二元格局确立

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85年7月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

《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颁布实施。

1997年6月

小城镇户籍放开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出台,规定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2013年11月

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确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权威解读

统一户口登记有何实际意义?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还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当然,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与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原先存在的待遇差别的消除,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还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分配权。

为什么要建立居住证制度?

我国已经实施户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为什么还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

新华时评

用户籍制度改革

筑公平公正之基

国务院30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这项重要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亿万群众的期盼与热望,不仅在于城乡户口登记的统一,更在于消除不同户口所附着的利益差异,将公平公正的美好愿景一步步照进现实。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在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随着中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二元户籍制度却像一堵无形的墙,给国民贴上不同的标签,按照身份不均地分配公共资源。一旦贻误改革深化的时机,户籍坚冰将会冻结人民的权益诉求和社会的发展活力。当下,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敢于担当、务实进取的作风,也必将限度凝聚起改革共识。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逐步深化。应当看到,中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大小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仍然较大;许多福利待遇与户籍制度长期挂钩、难以剥离;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这些不容回避的难题和难以逾越的国情,决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将是一个艰巨、复杂和长期的过程。如何迎难而上、逆流而进,考验着改革操盘者的勇气和智慧。人们坚信,在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广泛的民意支撑之下,消融户籍壁垒可期,实现公平公正可待。

专家声音

新型户籍制度助推农民工变市民

观察人士指出,伴随着户籍改革深化,存在半个多世纪、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将助推城市农民工市民化。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认为,此举是“重要进步”,不再以城乡标准划分户口,体现了改革的公平和正义,将促进实现公民权益的平等和一致性。

随着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亿万农民进城务工,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不断。到去年底,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截至今年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达到1.74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说,文件在消除户籍身份歧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障碍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社会阶层流动的通道,有利于促进社会结构变迁,推动橄榄形社会的建立。”马晓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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