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长沙买商品房用于公租房可享补助

长沙晚报  2015-07-08 07:54

[摘要] 近日,长沙市人民 下发《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改安置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于7月18日开始实施。

买商品房用于公租房可享补助

近日,长沙市人民 下发《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改安置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于7月18日开始实施。

《意见》指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房的,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资金补助及税费减免政策。选择货币补偿的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对象,可自主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按《意见》享受相关政策。

对于符合购买条件的商品房房源,《意见》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棚改安置房住房建筑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使用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各区正依据《意见》,订购商品住房、签署购房优惠协议。截至6月初,各区已订购1836套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已与80个开发项目达成购房优惠协议11500套。并且,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也已为881户家庭办理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资格审批,其中448户已使用该补贴到市场上自主购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长沙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