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提供指导性激励政策。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提供指导性激励政策。
《指导意见》规定,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充分尊重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意愿,未征得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不得进行改造开发。建立改造开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改造开发涉及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等各个环节均应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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