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联合发布操作规程,以2016年10月为基准期,对新房销售实行“价格监制”。长沙市规定,企业申请询价时,需制定一房一价表,对产品业态、装修情况说明,合理申报栋价差、户型价差、楼层价差。
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联合发布操作规程,以2016年10月为基准期,对新房销售实行“价格监制”。长沙市规定,企业申请询价时,需制定一房一价表,对产品业态、装修情况说明,合理申报栋价差、户型价差、楼层价差。对于存在栋价差,统一进行合并询价项目,应坚持高低对冲,有序开通网签。初始报建为毛坯住宅的,不予认定为全装修住宅预售;申请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不得超过毛坯价格的15%。这意味着长沙市进一步强化了限价、限签等楼市调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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