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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长沙发布购房新政:专科以上学历首套房不受户籍和社保限制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8-18 18:48

[摘要] 8月18日下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外公布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长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存缴的限制。

8月18日下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存缴的限制。

高精尖人才可享受全额购房补贴

《办法》规定,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购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其中小于标准面积的按所购住房实际建筑面积补贴,大于标准面积的按标准面积补贴;购房单价高于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的,按均价计算补贴;购房单价低于区域同期市场均价的,按实际购房单价计算补贴。

落户长沙的人才可享受3万元以上补贴

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房后,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全文如下: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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