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城市 |
限购取消或松绑细则 |
4月18日 |
江苏无锡 |
购买60平方米以上住宅即可落户。 |
4月25日 |
广西南宁 |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规定的地区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 |
4月28日 |
天津 |
只要滨海范围内无房,即可在新区购房。 |
5月 1日 |
安徽铜陵 |
购房者购买首套房可享1%契税补贴。 |
5月 5日 |
浙江宁波 |
购房资格审查由两地核查变为一地核查。 |
5月 7日 |
河南郑州 |
个人住房置业贷款可获政策性担保。 |
5月16日 |
江苏扬州 |
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5月23日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30万元。 |
5月29日 |
海南海口 |
本省人海口购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 |
6月10日 |
辽宁沈阳 |
对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在二环内可以购买多套房屋。 |
6月16日 |
昆明 |
在昆明购买一手房不再需要查询购房资格,查档号权限下放给开发商。 |
6月26日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
7月1日 |
厦门 |
厦门岛外限购全部解除,购买不限套数,且外地户口可以不用再交社保证明;岛内,外地户口限买1套住宅,但也无须再交社保证明。此外,26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限购也有所放松。 |
7月10日 |
山东济南 |
全面取消限购。无论是户籍人口还是非户籍人口,购买住宅均将不再受到套数限制。 |
7月14日 |
南昌 |
南昌宣布有条件放开住房限购,除了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四个区,其他市区区域不再限购。 |
7月16日 |
成都 |
7月16日,成都有关部门开会,对取消限购进行了口头通知,但是没有正式下发文件。而其他多家机构人士也称,现在实际已经放开限购。 |
7月19日 |
武汉 |
武汉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再纳入限购范围。 |
7月19日 |
长春 |
传闻限购令被悄悄叫停,政府没有发布取消限购的正式文件,只限于口头传达了这个消息。 |
7月21日 |
苏州 |
苏州90平方米以上不再限购,本地人及外地人都可直接在苏州购买90平以上的房屋。但90平以下的房屋仍继续执行原有限购政策。 |
7月23日 |
海南海口 |
即日起,海口市全面中止执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不再要求购房者提供住房套数、纳税等证明。 |
7月25日 |
西安 |
高校毕业后来西安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无购房可购买一套住房;对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购房者,不再申报其已拥有的非成套住房、砖混结构住房或60平米以下的住房;加快小套房屋的流通,60平米以下的住房和砖混结构二手房可由居民家庭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
7月28日 |
杭州 |
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本市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
7月28日 |
石家庄 |
从7月28日起购买石家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已经不用开购房证明,但暂时没有政府明文的政策出台。 |
7月28日 |
徐州 |
自8月1日起,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不再提供限购查询证明,签订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再需要输入查询证明号码。但是没有下发正式的文件,仅仅是口头通知,只做不说。这意味着徐州的限购政策完全放开,各区域将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
7月29日 |
温州 |
在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在外温州人和新温州人在温购房享受与温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
7月30日 |
宁波 |
从31日起,购买宁波市各县(市)、鄞州、北仑、镇海、高新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套型90平方米及以上,及二手住房的,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