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扬州否认个人买房政府奖励系救市 业内不看好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05-09 07:39

[摘要] 江苏扬州5月7日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成品住房(即非毛坯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购房人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4‰的奖励。当地官方否认是救市措施,但在楼市调控基调不变的大环境下,此举引来广泛关注。

(i时代报)江苏扬州5月7日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成品住房(即非毛坯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购房人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4‰的奖励。当地官方否认是救市措施,但在楼市调控基调不变的大环境下,此举引来广泛关注。

扬州5月7日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从2012年7月1日起,扬州市民新购买成品住房,可获得房屋合同总价4‰到6‰不等的奖励。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扬州市房管局昨天中午从其网站上悄然撤下相关内容,3后又重新发布。新发布的政策新增了解释部分内容,称出台《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至2015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扬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也表示此举并非救市。

新政执行期暂定一年

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一年。《通知》显示,个人新购买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 平方米以下120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根据政策,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每月初,由市区财政部门向区房管部门预拨本月成品住房奖励备付资金,每月末后5日内结算实际发生额;每个季度末后10日内区财政部门与市财政部门结算一次实际发生额,并及时下达市级财政奖励资金。

该《通知》昨天上午出现在扬州市房管局网站上。

昨连发解释文件

此举被外界解读为救市,引起广泛关注。昨天13点30分左右,《通知》从扬州市房管局官网上悄然消失。正在公众对此疑惑不解时,上述《通知》在消失3候后又重新出现在扬州市房管局官网。与此前不同的是,在《通知》的前面,新增加了《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增部分对出台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政策做了解释,表示是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扬州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到2015年努力实现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

之后,扬州市房管局网站又相继上传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相关问题的说明》。《说明》特别指出目前部分媒体对文件精神存在错误理解,一是对成品住房的概念,部分媒体错误理解为所有住房;二是奖励幅度,部分媒体错误地写为购房金额的4-6%。

扬州市房管局表示,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政策并非外界所评价的救市政策,强调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业内不看好

对于扬州此举,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当前大多数楼市“微调”政策基本还是围绕“自住需求”进行,而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基本上和前期芜湖新政如出一辙,不分鼓励哪类住宅需求入市,有可能导致一些非自住需求尤其是投资投机性需求入市,削弱调控力度。“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政策有‘救市’倾向,有可能被快速叫停。”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也不看好扬州新政。他说,2012年楼市调控基调不变,而扬州新政触及了政策红线,凶“多吉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长沙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