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至2011年,这十三年是中国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元,几乎年均1万亿元。
大头用于城市建设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如能为社会带来增值且用于民生,本无可非议。但这些财富的使用方向,各地却很少对外发布。前述财政部报告有所提及,但仍较为笼统。其使用是否公平,是否存在贪腐之处,外界对此心存忧虑亦是必然。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做出对地方土地收入支出的规定。如财政部早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规定,要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其他还包括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及10%用于教育资金等。如果以此执行,就意味着地方要拿出超过一半的土地来用于民生工作。
但依据上述财政部报告,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支出大头依然是城市建设。
韩俊也在《农民日报》的文章中指出,土地的分配是明显向城市倾斜:去年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已超3.15万亿,但到去年10月末,土地出让用于“三农”支出的只有1234亿元。
上述财政部报告也显示,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59%。而在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开支之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仅仅占到1.7%。
韩俊表示,在符合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留给农民集体开发,要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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