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我们买房之前做再精密的调查,看再多新闻报道了解“前车之鉴”,开发商“承诺”和楼盘“现实”的差距却依然让不少购房者“中招”。买房容易退房难,在长沙买房被“坑”怎么办?哪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退房?房天下小编特别整理了退房的7大正当理由,希望为您的置业提供参考。
理由四、延期交房,催告后仍不交房
通常情况下,在购买期房时,置业顾问常会告诉购房者一个大概的交房时间,但由于工程进度会受到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延期交房的事情在长沙时有发生。
法律上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交房则视为交房。通常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为延期交房设置一定期限的延展期,若经购房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理由五、房屋面积误差超3%
在房屋正式交房后或办理产权证明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测绘部门对房屋面积进行实际测量,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 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并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要求开发商将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理由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使用
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子在交付时也应当经由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核验,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若以此为依据要求退房,则需要质检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不合格证明。
理由七、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或“一房二卖”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前, 就把房源抵押,没有告诉购房者,或卖出房源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者在查明情况后, 可要求退房。不仅如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则为“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双倍赔偿。 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购房前好先查明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情况,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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